中共百色市纪委机关 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学校,各企事业(含驻百色区、中直)单位:
近期,我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仍易发高发。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工作纪律,推进我市新时代新阶段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从6月份起,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强力推进,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禁而不止、抓而不绝,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聚焦突出问题,保持战略定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二、进一步重申党员干部饮酒“六个严禁”。2014年6月20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桂纪发〔2014〕14号),要求各地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酒后失态失言失密失范,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不折不扣严格遵守“六个严禁”,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以“三个一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在集中整治期间,对顶风违纪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三个一律”进 行严肃查处,即一律进行免职处理,一律深挖倒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酒局”“饭局”组织人、召集人、参与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到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效能。各级政法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法, 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及时移送的要责今纠正,对酒驾醉驾行为隐瞒不报、故意拖延处理、有案不立等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执法、司法办案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共百色市纪委机关 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传达到全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