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研宣教科
为切实提高全场干部职工、安全监管人员学法用法水平和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4月26日,市百林林场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百色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资艳进行授课。培训会由百林林场副场长李嘉庆主持,场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和修订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诠释,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三管三必须”、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内容一一进行了解读。周资艳律师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设置互动问答环节,让参训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更加入脑入心,进一步促进了参训人员对安全监管责任的认识。

周资艳与参训人员进行互动问答
此外,周资艳还结合林场工作实际,讲解了林区防火、林区施工作业安全生产操作、安全自救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解读了《森林防火条例》有关内容。
李嘉庆在培训班上强调,全场干部职工要树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弦,加强安全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五一”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相关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林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文/覃霜 图/周政士

